本报讯
昨天,冒充供电局工作人员的来宏飞,因犯诈骗罪被杭州萧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。 法院经审理查明,去年10月至今年2月,来宏飞携带假工作证,冒充杭州市萧山区供电局工作人员,在萧山区新塘街道、新街镇等13个镇(街道)的企业,以该单位当前用电量与供电量不协调,需要收取电力扩容费及检查费等为由,骗取了62家企业的钱财,共计2万余元。 法官在审理中发现,来宏飞的62次行骗所得中除了两笔在1200元左右外,其他的都在250~504元之间。也许正是因为这样的数额对一个企业来说算不得什么大钱,才让来宏飞一次次轻易得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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